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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/中寒门(论一首 法十三条 律三条 比类法六十九条)

书名:《医门法律》  作者:喻昌

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六气,分发手足各六经,百病之生,莫不由之。轩岐论列,要在于此。然原始上古经文,先师僦季贷所传。每思洪荒初辟,结绳纪事,书从何来?岂光音天化生世界,蚤有天医降下乎?抑仰求大自在天而得之乎?然则医药者,上天之载也,穷理尽性至命,首推医学矣。去古渐远,无阶可升,日取《内经》读之,其端绪或有或无,有者可求,无者将何求耶?君相二火及燥气,未曾深及。即寒之一气,赖先圣张仲景,推演伤寒中寒为二论,不知中寒论何以不入《金匮》之藏,至晋初即无可搜求,并其弟子卫沈,四逆三部厥经亦亡。从未有老医宿学记载一语,晋人之浅于谭医,岂待问哉?设使晋代仙医许旌阳、葛稚川之流,仰溯丹台紫府,大自在天之藏,得其原论,亦未必为当世之所好矣。昌既尚论《伤寒论》,不揣凡驽,窃欲拟议仲景传世之文,以窥见不传之一斑,后及《内经》之风热暑湿,并燥火缺略,百病传讹,绵力任重,老而不休,志非不苦。但以从不见闻之说,定为率由坦道,按剑而诧不祥,在所不免。然千百中岂无二三知己,取其大关,略其小失乎?见为是者,因其是畅发奥旨;见为非者,因其非另竖伟议,总不肯安上世至今相沿之黯汶,而必欲耀之光明。有仲景表章《内经》于前,有诸君子表章《内经》、《金匮》于后,昌于后辈中,如杂剧登场,漫引其端,要不谓非个中人物也。且昌数十载寤寐诚求,才脱凡身,必承提命,此番公案,尚有待于再来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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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章节 医门法律 总目录
卷一
一明络脉之法
申明《内经》法律
申明仲景律书(附杂证时病药禁一条 附伤寒三阳经禁一条)
先哲格言
卷二/中寒门(论一首 法十三条 律三条 比类法六十九条)
卷二/中寒门(论一首 法十三条 律三条 比类法六十九条) (当前页面)
比类仲景《伤寒论》阳虚阴盛治法并死证三十二则
比类《金匮》水寒五则
比类《金匮》胃寒四则
中寒色脉六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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